俄羅斯新版林業法正式生效
作者:新疆華春集團 來源:本站原創 發布時間:2007年02月14日
俄羅斯新版《林業法》2007年1月11日正式生效。該法典于2006年11月底在俄聯邦委員會獲得通過。和原林業法比較,新法典對俄羅斯林業法律關系的基本概念作了修改。
新版《林業法》規定林區租賃期限最長為49年,林業經營人需要通過競標才能獲得林區租賃權,而1997年版《林業法》的規定是林區租賃期限不得超過3年。俄羅斯聯邦林業署署長瓦列里•羅休普金就此指出,采取長期租賃的方式是為了讓那些能夠承擔培育和保護林區義務的大型企業來獲得其使用權。
新《林業法》還規定國家對森林資源擁有所有權,并對中央和地方政府在林業管理方面的事權進行了劃分,由聯邦主體將接負責林區的管理。自然資源部部長尤里•特魯特涅夫部長指出,按照新《林業法》的規定計劃于2007年實施林業管理體制的改革。屆時將有1800多個林業經營實體(員工總數18萬人)移交給聯邦主體,同時對這些經營實體進行資產登記。除此之外,還要在2007年7月1日前將涉及保護和恢復森林資源的56種法律法規文件匯編成冊。為此,俄羅斯自然資源部專門向聯邦政府申請了100億盧布的林業管理體制改革經費并建議對2007年聯邦預算案進行相應的修改。尤里•特魯特涅夫希望林業管理體制的改革能有助于森林工業綜合體吸引更多的投資,并增加森林開發收入在國家預算中的比重。他同時希望林業管理體制改革能在各聯邦主體積極參與下促進林業管理效率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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